本公司以房屋安全鑒定、工程質量檢測與鑒定、建筑結構設計及研發、房屋造價與評估為主線,專業提供建筑類相關技術服務。專業涵蓋房屋安全鑒定、工程質量檢測、工商注冊與年審房屋安全鑒定、施工周邊房屋安全鑒定與證據保存、危房鑒定與應急搶險、火災后房屋結構安全檢測、建筑物建造年代鑒定、房屋(校舍)抗震構造檢查與抗震性鑒定、舊房改造與加裝電梯可行性研究、民用建筑及工業廠房加層可行性研究、房屋修繕技術與造價評估、房屋結構設計與加固補強設計及司法仲裁委托鑒定等工程領域。我公司是一家具有國內的技術水平,具有豐富的鑒定診斷工程實踐經驗,深厚的鑒定診斷理論及技術積累的房屋質量安全鑒定機構,有一大批經驗豐富、敬業奉獻的檢測鑒定人員和一系列先進配套的技術設備,具備組織實施大型廠房檢測、程質量鑒定的能力。深圳市住建工程檢測有限公司
竭誠為您服務,承接全國業務范圍,提供免費技術服務,聯系電話:-, 李工
一、房屋承重檢測鑒定過程:
1.調查房屋施工圖紙、地質勘察報告及使用歷史等有關資料;
2.確定房屋結構體系,進行建筑、結構布置復核測繪;
3.抽樣檢測梁、板、柱等鋼筋混凝土構件截面尺寸;
4.抽樣檢測典型鋼筋混凝土構件配筋及混凝土保護層厚度;
5.回彈法結合鉆芯法抽樣檢測混凝土強度,檢測混凝土碳化深度;
6.房屋沉降變形現狀檢測,含角點傾斜與基準面相對高差測量;
7.房屋完損狀況檢測,含裂縫、滲水和鋼筋銹蝕等;
8.對房屋結構體系和構造措施進行抗震構造鑒定,分析結構存在的薄弱環節;
9.根據現場檢測、原施工圖紙結合改造方案進行結構抗震驗算,分析改造方案的可行性;
10.必要的話提出抗震加固措施建議;
11.提供包含以上內容的廠房結構安全鑒定報告
二、房屋承重檢測鑒定——公司承接以下全國業務:
1、建筑物大修前的全面安全鑒定;
2、建筑物改變用途及使用條件的鑒定;
3、建筑物有特殊使用要求的安全鑒定;
4、建筑物超過使用基準期繼續使用的鑒定;
5、新建工程施工質量和結構實體質量檢測評價;
6、既有程安全性、適用性、耐久性的檢測鑒定及評估;
7、建筑抗震鑒定;
8、建筑災后(火災、水災、、地震等)檢測鑒定;
9、糾傾、移位、加層、改造的房屋可行性評估及檢測鑒定;
10、主體結構現場檢測。

房屋承重檢測——混凝土結構構件 混凝土構件有下列現象之一者,應評定為危險點:
1、構件承載力小于作用效應的85%(R/γOS<0.85);
2、梁、板產生超過Lo/的撓度,且受拉區的裂縫寬度大于1mm;
3 、簡支梁、連續梁跨中部受拉區產生豎向裂縫,其一側向上延伸達梁高的2/3以上,且縫寬大于0.5mm,或在支座附近出現剪切斜裂縫,縫寬大于0.4mm;
4、梁、板受力主筋處產生橫向水平裂縫和斜裂縫,縫寬大于1mm,板產生寬度大于0.4mm的受壓裂縫;
5、梁、板因主筋銹蝕,產生沿主筋方向的裂縫,縫寬大于1mm,或構件混凝土嚴重缺損,或混凝土保護層嚴重脫落、露筋;
6、現澆板面周邊產生裂縫,或板底產生交叉裂縫;
7、預應力梁、板產生豎向通長裂縫;或端部混凝土松散露筋,其長度達主筋直徑的100倍以上;
8、受壓柱產生豎向裂縫,保護層剝落,主筋外露銹蝕;或一側產生水平裂縫,縫寬大于1mm,另一側混凝土被壓碎,主筋外露銹蝕;
9、墻中間部位產生交叉裂縫,縫寬大于0.4mm; 10、柱、墻產生傾斜、位移,其傾斜率超過高度的 1%,其側向位移量大于h/500; 11、柱、墻混凝土酥裂、碳化、起鼓,其破壞面大于全截面的1/3,且主筋外露,銹蝕嚴重,截面減小; 12、柱、墻側向變形,其極限值大于h/1250,或大于30mm; 13、屋架產生大于Lo/200的撓度,且下弦產生橫斷裂縫,縫寬大于1mm; 14、屋架支撐系統失效導致傾斜,其傾斜率大于屋架高度的2%; 15、壓彎構件保護層剝落,主筋多處外露銹蝕;端節點連接松動,且伴有明顯的變形裂縫; 16、梁、板有效擱置長度小于規定值的70%。
二、房屋承重檢測——房屋常見的危險征兆
1)地面突然下陷、空鼓或裂縫突然加大,門窗突然變形。
2)承重柱、梁、板或者墻體出現嚴重裂縫,并且持續發展。
3)承重柱、梁、板或者墻體產生過大的變形,木構件或鏈接部位嚴重腐朽或已被白蟻蛀蝕。
4)墻體或者天花板的面層突然大面積剝落、脫落。
5)房屋突然發出異常的聲音,如“劈啪聲”、“喳喳聲”、爆裂聲等。
1)房屋改建、裝修過程中的不合理行為。如:拆改房屋的承重柱、梁及磚墻,擴大承重墻上原有門窗洞口的尺寸,在樓板或承重墻上開設洞口,改變房屋的間隔等。
2)增加房屋的荷載。如:搭建閣樓,在屋頂加建房屋、長期堆放重物、超重使用等。
3)周邊建房或市政設施施工的影響,由于未采取有效保護措施而導致塌方或地下水流失嚴重,造成鄰近房屋地基下陷、開裂或傾斜變形等。 危險房屋 危險房屋是指結構已嚴重損壞或承重構件已屬危險構件,隨時有可能喪失結構穩定和承載能力,不能保證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
三、房屋承重檢測——公司具備以下檢測鑒定能力:
房屋(包括工業和民用)安全性、適用性、耐久性鑒定
學校建筑抗震性能鑒定建筑災后(如地震、火災等)受損鑒定
房屋建筑改造(如加層、結構改動等)可行性檢測鑒定
房屋超過設計基準期繼續使用鑒定
廠房建筑改變用途和使用條件鑒定
古建筑重要建筑物的定期檢查
房屋建筑使用中發現安全問題鑒定
房屋建筑耐久性和適用性出現問題鑒定
樓板有安全隱患的建筑檢測鑒定
建筑結構振動檢測與監測
新建或在建工程結構質量檢測
長期停工后重新開工的工程質量檢測
無正規手續的房屋(包括臨建)的安全鑒定
房屋建筑裝修工程質量檢測鑒定。

房屋承重檢測主要內容:
1.收集相關的施工資料及設計圖紙、地質勘查報告。
2.檢測整棟建筑的平面布置情況,如軸線尺寸及層高等。
3.抽檢柱、梁、板的混凝土抗壓強度。
4.抽檢柱、梁、板的鋼筋配置情況和鋼筋保護層厚度。
5.抽撿框架柱、梁截面尺寸及樓板的厚度。
6.檢測建筑物結構裂縫的數量、現狀及分布情況。
7.樓屋面使用荷載調查分析。
8.根據檢測結果、規范及使用情況對建筑物樓面承重能力進行計算分析,提出鑒定結論和處理建議。
9.針對建筑物現狀使用情況,提出合理科學的建議,確保安全使用。
房屋承重檢測——公司具備以下檢測鑒定能力:
一、建筑結構檢測鑒定:
1、建筑物大修前的全面安全鑒定;
2、建筑物改變用途及使用功能的鑒定;
3、建筑物有特殊使用要求的安全鑒定;
4、建筑物超過使用基準期繼續使用的鑒定。
5、新建工程施工質量和結構實體質量檢測評價;
6、既有程安全性、適用性、耐久性的檢測鑒定及評估;
7、建筑抗震鑒定;
8、建筑災后(火災、水災、、地震等)檢測鑒定;
9、糾傾、移位、加層、改造的房屋可行性評估及檢測鑒定;
10、主體結構現場檢測。
二、混凝土結構檢測:
1.混凝土強度檢測(超聲回彈綜合法、回彈法、鉆芯法等);
2.構件外觀尺寸與內部缺陷檢測;
3.尺寸偏差;
4.鋼筋及保護層厚度檢測(無損檢測);
5.混凝土構件結構性能靜荷載試驗(撓度、抗裂、承載力、裂縫寬度);
6.混凝土后錨固抗拔承載力檢測;
7.結構變形檢測(傾斜、裂縫等);
8.混凝土外觀質量與缺陷檢測(超聲波檢測).
三、地基基礎及樁基檢測
地基基礎工程檢測可承擔以下檢測項目:
樁基承載力和完整性檢測(樁承載力試驗大可以達到3000噸)
抗壓,抗拔,水平靜載試驗
高應變承載力檢測
樁身完整性檢測(包含低應變法、聲波透射法、鉆孔取芯法)樁身內力
樁側樁端承載力及變形檢測
天然地基,復合地基特性:承載力,變形檢測
錨桿(土釘)抗拔力檢測。
四、結構檢測鑒定范圍
民用建筑、、公共建筑結構檢測鑒定(安全性、耐久性、性檢測鑒定,改造、加層等檢測鑒定,抗震鑒定等)
構筑物(煙囪、水塔、冷卻塔、通廊等)檢測鑒定
橋梁檢測鑒定
災后(火災、、地震及事故等)結構檢測鑒定
古建筑檢測鑒定
核電安全殼結構及大型結構的檢測評估
建(構)筑物及工業設備抗震鑒定
工程質量檢測鑒定(混凝土強度、鋼筋保護層厚度等)
無損檢測、探傷。

戶外牌檢測報告——結構構件缺陷與損傷
1 蜂窩 honeycomb
構件的混凝土表面因缺漿而形成的石子外露酥松等缺陷。
2 麻面 pockrk
混凝土表面因缺漿而呈現麻點、凹坑和氣泡等缺陷。
3 孔洞 citation
混凝土中超過鋼筋保護層厚度的孔穴。
4 露筋 revealof reinforcement
構件內的鋼筋未被混凝土包裹而外露的缺陷。
5 龜裂 pcracking
構件表面呈現的網狀裂縫。
6 裂縫 crack
從建筑結構構件表面伸入構件內的縫隙。
7 疏松 loose
混凝土中局部不密實的缺陷。
8 混凝土夾渣concreteslag inclusion
混凝土中夾有雜物且深度超過保護層厚度的缺陷。
9 焊縫夾渣 weldslag inclusion
焊接后殘留在焊縫中的熔渣。
10 焊縫缺陷 welddefects
焊縫中的裂紋、夾渣、氣孔等。
11 腐蝕 corrosion
建筑構件直接與環境介質接觸而產生物理和化學的變化,導致材料的劣化。
12 銹蝕 rust
金屬材料由于水份和氧氣等的電化學作用而產生的腐蝕現象。
13 損傷 dage
由于荷載、環境侵蝕、災害和人為因素等造成的構件非正常的位移、變形、開裂以及材料的破損和劣化等。
戶外牌檢測報告——公司承接以下全國業務:
1、建筑結構的檢測可分為建筑結構工程質量的檢測和既有建筑結構性能的檢測。
2、當遇到下列情況之一時,應進行建筑結構工程質量的檢測情況規定:
1)涉及結構安全的試塊、試件以及有關材料檢驗數量不足;
2)對施工質量的抽樣檢測結果達不到設計要求;
3)對施工質量有懷疑或爭議,需要通過檢測進一步分析結構的性;
4)發生工程事故,需要通過檢測分析事故的原因及對結構性的影響。
3、當遇到下列情況之一時,應對既有建筑結構現狀缺陷和損傷、結構構件承載力、結構變形等涉及結構性能的項目進行檢測:
1)建筑結構安全鑒定;
2)建筑結構抗震鑒定;
3)建筑大修前的性鑒定;
4)建筑改變用途、改造、加層或擴建前的鑒定;
5、建筑結構達到設計使用年限要繼續使用的鑒定;
6)受到災害、環境侵蝕等影響建筑的鑒定;
7)對既有建筑結構的工程質量有懷疑或爭議。
4、建筑結構的檢測應為建筑結構工程質量的評定或建筑結構性能的鑒定提供真實、、有效的檢測數據和檢測結論。
5、建筑結構的檢測應根據本標準的要求和建筑結構工程質量評定或既有建筑結構性能鑒定的需要合理確定檢測項目和檢測方案。
6、對于重要和大型公共建筑宜進行結構動力測試和結構安全性監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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