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性房屋安全性檢測鑒定
房屋鑒定所資質齊全
類型檢測鑒定服務
戶外戶外廣告牌安全檢測
服務項目建筑驗收檢測
應用范圍住宅、醫院、老年建筑等
近年來我國大型建筑工程逐步增多,這些工程一旦開工,就或多或少對周圍五十米以內或以上的建筑物造成影響。如今也有許多相關案例資料表明,大型建設項目對周邊建筑的影響是顯而易見的,為了避免因工程施工造成的 ** 問題,建議在每個大型建設項目開工之前都要對周邊房屋進行安全檢測鑒定。
常用鑒定技術依據及相關的法律、法規:
1)《民用建筑可靠性鑒定標準》(GB 50292—現行版本)
2)《工業建筑可靠性鑒定標準》(GB 50144—現行版本)
3)《房屋完損等級評定標準》(城住字[84]第678號)
4)《危險房屋鑒定標準》(JGJ 125—現行版本)
5)《城市危險房屋管理規定》(2004年129號令—現行版本)
6)《砌體工程現場檢測技術標準》(GB/T 50315—現行版本)
7)《建筑結構可靠度設計統一標準》(G068—現行版本)
8)《混凝土結構設計規范》(GB 50010—現行版本)
9)《砌體結構設計規范》(GB 50003—現行版本)
10)《建筑地基基礎設計規范》(GB 50007—現行版本)
11)《建筑抗震設計規范》(GB 50011—現行版本)
12、《建筑抗震鑒定標準》(GB 50023—現行版本)
13)《火災后建筑結構鑒定標準》(CECS 252—現行版本)
14)《砌體工程現場檢測技術標準》(GB/T 50315—現行版本)
15)《建筑結構荷載規范》(GB 50009—現行版本)
16)《建筑變形測量規范》(JGJ 8—現行版本)
17)《建筑結構檢測技術標準》(GB/T 50344—現行版本)
18)《鉆芯法檢測混凝土強度技術規程》( JGJ/T384—現行版本)
19)《回彈法檢測混凝土抗壓強度技術規程》(JGJ/T 23—現行版本)

所以房屋周圍存在正在進行建筑工程施工的需要注意了,對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周邊房屋需要進行周邊房屋結構安全進行鑒定。
1、隧道、盾構施工時,在洞口旁一倍埋深的房屋;
2、擠土樁施工,距近樁基成倍樁長范圍內的房屋;
3、基坑開挖深度三米以上、距基坑邊兩倍深的房屋;
4、地下管線施工、降低地下水位施工等工程中處于設計影響范圍的房屋;
5、爆破施工時,在爆破安全距離之內的房屋。

在進屋安全鑒定程序中,建筑物被劃分為構件、子單元和鑒定單元三個部分。構件是指梁、板、柱、磚墻、剪力墻等單個構件;子單元是指把一幢建筑物(立結構體系)劃分為地基基礎、上部結構和圍護結構這三個子單元,也可以指一種構件集,如某層柱、某層梁等;鑒定單元是指一幢立結構的房子,(有伸縮縫、搞震縫等情況應視為分開的鑒定單元)。

鑒定程序:
(1)接受委托;
(2) 開展調查,摸清房屋的歷史和現狀;
(3) 現場查勘、、記錄各種損壞數據和狀況;
(4) 復核驗算,整理技術資料;
(5) 全面分析,論證定性,作出綜合判斷,提出處理建議;
(6) 簽發鑒定文書;
房屋裝修改造安全檢測鑒定單位——房屋擴建改造檢測鑒定的過程:
1、收集房屋的地質勘察工作報告、竣工圖和工程質量驗收文件等原始數據資料,必要時補充學生進行系統工程地質勘察。
2、全面檢查和記錄房屋基礎、支座結構和包絡件損壞情況、范圍和程度。
3、調查研究分析我國房屋建筑結構的特點、結構進行布置、構造等抗震措施,復核抗震承載力。
圖4。建筑結構材料力學性能試驗項目應根據結構承載力驗算的需要確定。
5、一般房屋應按《建筑工程抗震鑒定技術標準》G023-95,采用一些相應的逐級鑒定研究方法,進行一個綜合抗震能力以及分析。
地震評價方法分為兩個層次。級鑒定以宏觀管理控制和構造鑒定為主進行分析綜合素質評價,第二級鑒定以抗震驗算為主,結合構造影響因素進屋抗震能力以及綜合發展評價。當房屋符合抗震鑒定要求時,可評定為符合抗震鑒定要求,不再進行二級鑒定。否則應進行二次地震鑒定。
6、對現有房屋進行整體抗震設計能力發展做出評定,對不符合抗震要求的房屋,按有關信息技術課程標準問題提出一些必要的抗震加固措施建議和抗震減災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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