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產品描述
農村住房安全性鑒定應按下列程序進行:
1. 場地安全性鑒定:核查場地是否為地質災害易發區,結合場地周邊環境調查情況,進行安全性鑒定,鑒定結果分為危險和 基本安全兩個等級。
2. 房屋基本情況調查:結合現場查勘,收集農戶基本信息和 房屋信息。
3. 房屋組成部分危險程度鑒定:對房屋各組成部分現狀進行 現場調查、查勘和檢測,包括地基基礎、上部承重結構和圍護結構,分別鑒定其危險性,鑒定結果分為a、b、c、d四個等級。
4. 房屋整體危險程度鑒定:對房屋各組成部分危險程度鑒定 分級情況進行匯總,確定房屋整體危險性,鑒定結果分為A、B、C、 D四個等級。
5. 防災措施鑒定:檢查房屋是否釆取防災措施,并對防災措 施完備情況進行調查,鑒定結果分為具備防災措施、部分具備防災措施和完全不具備防災措施3個等級。
6. 處理建議:對被鑒定的房屋,根據房屋整體危險程度鑒定 和防災措施鑒定結果,綜合考慮安全性提升加固改造措施,提出原則性的處理建議。
7. 出具鑒定報告:農村住房安全性鑒定報告內容應包括農戶和房屋基本信息,房屋組成部分危險程度鑒定情況,房屋整體危險程度鑒定和防災措施鑒定情況,并根據鑒定結果提出處理建議, 附房屋簡圖和現場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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