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驗收報告——什么情況下房屋需委托安全鑒定
房屋投入使用后,有形無形的損傷無時不在發生,要管理好使用好房屋,合理延長其使用壽命,應對房屋進行適時科學地維護,其依據必然要來自于對房屋質量和使用現狀的科學鑒定。一般來說,當房屋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房屋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應主動委托房屋安全鑒定單位作安全鑒定:
(1)使用年久、失修失養、材質老化;
(2)構件有異常變形、開裂或脫落等;
(3)改變原設計用途、加層加載或更改結構等;
(4)裝飾裝修涉及拆改主體結構或明顯加大使用荷載;
(5)相鄰建筑物的施工有影響;
(6)毗鄰房屋出現損壞,產權雙方對致損原因有異議;
(7)出現可能導致房屋發生局部或整體倒塌的異常跡象;
(8)遭受自然災害(水災、地震、、泥石流等)、火災或其它事故的影響而受損;
(9)法律、法規規定需作安全鑒定。
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廠房驗收安全檢測實例:
因無委托方提供的設計圖紙。根據現場檢測結果,綜合樓主體五層,屋面為上人屋面,局部設有梯屋。居民樓層高為3.20m,建筑高度為16m,建筑面積為1373m2。
綜合樓采用現澆鋼筋混凝土框架結構,按七度抗震設防,抗震等級為三級。主要采用正交主次梁板樓蓋,開間跨度主要為6.50m,進深跨度為7.80m。綜合樓框架柱的截面尺寸主要為400mm×400mm、400mm×500mm、400mm×600mm、450mm×600mm,梁截面尺寸主要為200mm×600mm、250mm×400mm和250mm×750mm,樓板厚度為100mm。
綜合樓基礎采用鉆孔擴底灌注樁基礎,持力層為強風化巖層。基礎的混凝土設計強度為C25,框架柱為C30,梁板、樓梯均為C20。綜合樓鋼筋采用Ⅰ、Ⅱ級鋼筋,柱縱向鋼筋的混凝土保護層厚度為30mm,梁縱向鋼筋的混凝土保護層厚度為25mm,樓板主要受力鋼筋的混凝土保護層厚度為15mm。綜合樓樓面設計使用活載為2.0kN/㎡,上人屋面活載2.0kN/㎡,樓梯、衛生間為2.0kN/㎡,陽臺為2.5kN/㎡。綜合樓的外墻和梯間墻均采用mm厚的磚墻,隔墻采用120mm厚的磚墻。
目的
1、確定結構整體安全性能。
2、確定結構耐久性能。
檢測鑒定內容:
根據委托方的要求并結合工程的具體情況,本次檢測鑒定的主要內容如下:
1.綜合樓整體結構的調查檢測,包括建筑物目前的使用狀況、整體變形等方面的情況;
2.綜合樓上部結構構件混凝土強度的抽樣檢測;
3.綜合樓上部主體結構構件的檢測,包括構件的截面尺寸、配筋及損傷等方面的情況;
4.根據檢測結果進行綜合樓上部結構的靜力和抗震承載力的驗算;
5.根據現場檢測結果進行地基基礎承載力的評估;
6.根據以上檢測鑒定結果提出綜合樓的結構安全性鑒定報告。
廠房竣工驗收報告——廠房竣工驗收檢測過程:
1. 對該建筑軸線尺寸和層高進行校核;
2. 采用鉆芯法檢測框架柱、框架梁板的混凝土強度。
3. 采用鋼筋探測儀檢測框架柱、框架梁板的鋼筋配置情況(框架梁、框架柱主筋 直徑、數量和樓板底筋直徑、間距)和鋼筋保護層厚度,同時適量選取框架梁、框架柱、樓板鑿槽驗證鋼筋直徑。
4. 檢測混凝土構件的碳化深度。
5. 檢測混凝土中氯離子含量。
6. 采用鋼卷尺檢測框架柱、框架梁的截面尺寸及樓板的厚度。
7. 檢測框架柱、框架梁板鋼筋外露銹蝕情況,采用游標卡尺檢測鋼筋銹蝕后的有效直徑。
8. 檢測建筑物的外觀質量、現狀和使用情況。
9. 查看結構布置是否合理、構件傳力是否直接等。
10. 檢測建筑物的梁、板、柱等構件是否有裂縫,裂縫是否已造成對結構的危害等。
11. 檢測圍護結構變形、裂縫、滲漏情況。
12. 檢測建筑物是否有傾斜,檢測基礎是否有不均勻下沉。
13. 根據檢測結果,結合由建筑科學研究院開發的多建筑結構分析程序PKPM系列軟件對建筑結構安全性進行驗算分析,確定該建筑主體結構前的安全狀況,對建筑的后續使用提出基于結構安全考慮的相關建議。
14. 對建筑的日常使用、日常維護及定期檢查觀測提出建議。
廠房竣工驗收報告——關于房屋安全管理的方法
1、定期安全檢查。根據本地區的氣候、環境等條件,對不同用途的房屋規定不同鑒定期限,這樣可以及早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加以消除,減少質量事故的發生。
2、遭受自然災害損傷后的鑒定。房屋遭受地震、火災、風災等損傷后,及時地進行性鑒定,確定房屋是否需要修復加固,或者拆除重建。
3、改變用途時的鑒定。房屋改變了用途,與原定設計條件不符,如荷載、空間分割的變化等,就需要進屋性鑒定,以確定是否需要加固或作其他處理。
4、改變結構的鑒定。如對房屋增加層數、擴大開間、改變層高等,必須先進行性鑒定,然后才能進行改造。
5、其他內容的專項鑒定。如對房屋進行抗震鑒定、防振、防火、防腐鑒定等。什么樣的房屋是危房? 答:《危險房屋鑒定標準》(JGJ125-99)定義結構已嚴重損壞,或承重構件已屬危險構件,隨時可能喪失穩定和承載能力,不能保證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
6、哪些是房屋的異常跡象? 答:概括起來主要有以下三種:沉降、傾斜、裂縫。
7、對房屋完好與損壞的程度如何評定? 答:《房屋完損等級評定標準》按房屋的結構、裝修、設備三大部分十余個分項的完損情況評定房屋為:A:完好房 B:基本完好房C:一般損壞房 D:嚴重損壞房。
抗裂是樓板在荷載作用下抵抗開裂的能力,以觀測其出現條裂縫時的荷載作為開裂荷載實測值。
當在規定的荷載持續時間內出現裂縫時,應取本級荷載值與前一級荷載值的平均值作為其開裂荷載實測值;當在規定的荷載持續時間結束后出現裂縫時,應取本級荷載值作為其開裂荷載實測值;當在加荷過程中出現裂縫時,應取前一級荷載值作為其開裂荷載實測值。若在試驗中未能觀測到條正截面裂縫的出現,則可取荷載-撓度曲的轉折點的荷載值作為樓板的開裂荷載實測值。抗裂檢驗用抗裂檢驗系數實測值γcr 表示,見公式
γ0cr = Qb /QS ≥[γcr]……
γ0cr —抗裂檢驗系數實測值;
Qb —樓板的開裂荷載實測值(N);
QS —樓板的標準荷載檢驗值(N),包括板的自重,查結構圖集中結構性能檢驗參數表;
[γcr] —抗裂檢驗系數允許值,查結構圖集中結構性能檢驗參數表。
公司具備以下檢測鑒定能力:
1、程質量鑒定:
2、在建工程的質量事故鑒定:
3、已有建筑改建、擴建的工程質量評估。
4、受周邊施工或造成影響的建筑,評估損耗并進行索賠。 服務內容:室內環境、房屋質量、室內外裝飾工程、建筑節能、通風與空調、地基基礎、主體結構、工程材料、設備與安裝工程、防水工程、工程質量與造價評估等司法鑒定。
資質文件:根據《*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42條、《**會關于司法鑒定管理問題的決定》第6條、《司法機構登記管理辦法》第14條的規定,深圳市司法局于2008年12月5日正式向深圳市住建工程檢測有限公司
頒發了司法鑒定許可證。 房屋司法鑒定是房屋質量評定的終方式,也是裁決的主要依據,其權威性相當于金字塔的,報告全國范圍內有效。
該檢測適用于受司法、仲裁機構和其他組織或當事人的委托,提供程司法鑒定服務。 深圳市住建工程檢測有限公司
除擁有鑒定、沖裁、檢測、認證資質外,還擁有設計資質、加固專項資質、工程總承包一級資質,可以提供從鑒定、設計到施工的一條龍服務。
檢測結論為危險房屋或局部危險房屋的檢測報告,須按規定報送市房屋質量檢測中心審定。
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常見需要房屋檢測鑒定的有哪些:
1、在房屋建筑上設置高聳物、擱置物或者懸掛物的,屬于拆改房屋結構、明顯加大房屋荷載或者在樓頂設置牌等高聳物的,應當由原房屋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經房屋安全鑒定機構鑒定符合安全條件后,方可設置。
2、嚴重損壞的房屋一般不得裝飾裝修。確需裝飾裝修的,應當先進屋鑒定,并采取修繕加固措施,達到居住和使用安全條件后,方可進行裝飾裝修。
3、非住宅房屋裝修涉及拆改房屋結構、明顯加大房屋載荷的,應當由原房屋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經房屋質量鑒定機構鑒定符合安全條件后,方可施工。
4、原有房屋改為公共娛樂場所或生產經營用房的,經營者應當向房屋質量鑒定機構申請房屋鑒定。
5、因發生自然災害或者、火災等事故危及房屋安全的,房屋所有人應當及時向房屋安全鑒定機構申請房屋鑒定。
6、興建大型建筑或者有樁基、地下建筑物和構筑物等項目的,單位應當在開工前向房屋安全鑒定機構申請對施工區相鄰房屋進屋鑒定,并按照規定采取安全保護措施
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公司具備以下檢測能力:
一、房屋檢測項目:
1. 既有建筑物結構性能和質量安全檢測鑒定;
2. 程事故檢測鑒定;
3. 建筑結構應力、變形施工監測;
4. 結構抽芯、回彈和超聲檢測、結構荷載試驗;
5. 工程測量、基坑監測;
6. 混凝土與鋼結構檢測試驗;
7. 混凝土表面及內部缺陷檢測;
8. 裂縫檢測、沉降觀測;
9. 砌體灰縫砂漿強度檢測;
10. 混凝土及砌體腐蝕層厚度檢測;
11. 鋼筋直徑、數量與銹蝕程度檢測;
12. 混凝土后錨固件或節點抗拔和抗剪性檢測;
13. 各種結構的載荷試驗。
二、檢測與鑒定
1. 混凝土類材料(混凝土試塊和混凝土芯樣抗壓強度、砂漿試塊抗壓強度)試驗;
2. 鋼筋及接頭(鋼筋原材和焊接接頭、鋼筋后錨固件)力學工藝性能試驗;
3. 混凝土結構檢測:混凝土預制構件結構性能檢測、鉆芯法檢測混凝土強度、混凝土回彈法檢測強度、鋼筋混凝土鋼筋保護層厚度檢測;
4. 砌體結構檢測:原位軸壓法檢測砌體強度、砌筑砂漿回彈法檢測強度。
三、改造與加固
1. 智能改造設計;
2. 增層改造設計;
3. 災害鑒定與加固;
4. 抗震鑒定與加固。

工程竣工驗收報告——(根據《工業廠房性鑒定標準》G 144-90制定)
1、初步調查
初步調查應包括下列內容:
1.1原設計圖和竣工圖、工程地質報告、歷次加固和改造設計圖、事故處理報告、竣工驗收文件和檢查觀測記錄等;
1.2原始施工情況;
1.3廠房的使用條件;
使用條件的調查應包括結構上的作用、使用環境和使用歷史三部分內容。結構上的作用調查宜按表3.0.1的要求進行。
注:結構上的作用調查指檢查核實結構上的各種作用情況及其程度。
第3.0.2條 結構上的作用應按下列規定取值:
一、經調查符合現行標準《建筑結構荷載規范》規定取值者,應按規范選用;
二、當現行標準《建筑結構荷載規范》未作規定或有特殊情況時,應按現行標準《建筑結構設計統一標準》有關的原則規定執行.
第3.0.3條 作用效應的分項系數及組合系數應按國定現行標準《建筑結構荷載規范》確定。當有充分依據時,可結合工程經驗,經分析判斷確定。
第3.0.4條 使用環境調查應包括下列內容:
一、氣象條件:廠房的方位、風玫瑰圖、降雨量、大氣濕度、氣溫等;
二、工業環境:液相腐蝕、氣相腐蝕等對廠房結構的影響;
三、地理環境:地形、地貌、地質構造、周圍建筑群等對廠房結構的影響。
1.4根據已有資料與實物進行初步核對、檢查和分析;
1.5填寫初步調查表。
1.6制定詳細調查計劃。確定必要的實測、試驗和分析等的工作大綱。
2、詳細調查
2.1結構布置、支撐系統、結構構件、結構構造和連接構造的檢查;
公司承接以下全國業務:
1、出租房屋租賃前安全鑒定(辦租賃合同用)
2、房屋改變用途安全鑒定及改變使用功能鑒定
3、工業廠房安全鑒定
4、房屋質量的安全鑒定
5、司法仲裁委托鑒定
6、建筑物改造加固
7、拆改房屋安全鑒定
8、房屋地基承載力,抗震鑒定
9、房屋裝飾裝修安全鑒定
10、施工周邊房屋安全鑒定
11、建筑物的年限鑒定
12、災后建筑物的鑒定
13、近代建筑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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